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管理规定

        为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来我院博士后流动站从事研究工作,鼓励在站博士后不断取得高水平成果,根据《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》(国人部发〔2006〕149号)和《中国农业科学院关于加强博士后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》(农科院党组发〔2020〕30号)精神,我院制定了《中国农业科学院优秀博士后评审奖励规定》(农科博管会〔2020〕2号),原《中国农业科学院优秀博士后奖励规定》(农科院人﹝2012﹞175号)同时废止,《中国农业科学院博士后工作补充规定》(农科院人﹝2014﹞43号)中与本细则不一致的,以本细则为准。

        自2015年开始,我院每年评选表彰两次优秀博士后,根据当年院级财政收入情况,每年奖励名额一般按在站人数的10%控制,每位博士后在站期间仅限当选一次。2020年开始,院本级为每位获奖博士后颁发30000元奖金,研究所配套支持20000元。